法律责任 承担全县农业产业 技术体系建设 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
主要法律依据
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和实践
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