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系统 职称管理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农业系统职称 评定条件
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暂行规定》及本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评定或晋升农业技术人员职称
农业系统职称评定
根据农业部《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和人事部关于开展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评定资格审查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
评定合格证书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