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检测
开展全国国土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与保护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联合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组织开展国土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成果提交市、省、国家核查,核查通过,得到国家批复后才能对外公布相关数据成果。
为各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和落实重大项目提供最新国土调查数据,如三调成果(暂未公布)和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国土调查数据涉密,拷贝相关数据,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