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法律法规依据
工作职责
负责对所辖区内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
定义
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的种类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登记
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法律责任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