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功能用房及设施建设管理指导;
全县中小学实验、电教、音体美、信息技术、多媒体、网络等各类教学设备及图书的规划和装备。
负责教育系统校园网、教育网及教育网络县级公共平台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和应用
工作流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
指导学校完善管理员队伍建设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管理员工作情况
巡查学校危化试剂存放和管理情况
定期指导学校完成教学仪器器材盘点
严格审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盘存明细长,根据需要制定补充采购方案。
法律责任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装备采购流程
制定规划、申请报批、政府采购、签订合同、送货安装、履约验收、交付使用
调研
规划
报批
组织采购
签订合同
履约验收
配合计财股,按合同支付供应商货款
完成教学设备配备的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