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管理权限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拥有国有资产(资本)产权的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管理规定征收。
(五)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筹集
(六)中央银行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七)罚没收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征收或者收取。
执收单位职责
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业务流程
代管资金管理拨付
捐赠资金管理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