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的调处、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负责参与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
负责职工信访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参加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 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基层工会与职工开展共边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负责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和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承担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人选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互助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