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
    执法人员要求
计划准备
    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检查重点可以是许可情况、原料控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控制等项目。
    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主要检查内容
实施检查
    进入企业现场后,应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产品近期生产、经营状况及产品卫生质量状况。
    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件记录、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