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监测程序:协助县级相关单位,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报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帮扶措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其他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