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
清河护河
    根据辖区情况,结合河湖自然地理、社会环境和服务功能差异特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
治水净水
    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污水,鼓励绿色生产方式,采取有机肥代替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水功能区监管,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管水保水
    加强主要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护渔巡查工作,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依法治乱护岸
    增强岸线管控力度,河湖“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依法清理整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
    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