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进出口公路沿线;
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已征待建地、各聚集点;
全面排查卫生死角,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依法保护、规划、建设、利用、管理各类重要生态用地,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泳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重点湿地、农业生态保护区,水十保持重点区域,重要渔业水域,国家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系统,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