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理岗位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违反规定公款消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