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岗
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指名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除名。上级党组织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