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