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
    华侨子女在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就读,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免缴学费和杂费。 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高中教育
    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华侨学生所持中国护照建立学籍。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华侨学生缴纳学费的收费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致。
高等教育
    华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报名条件: 华侨学生可以参加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华侨学生的考试报名资格是: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外籍华人学生来华接受高等教育:经批准接受国际学生的中国高校会对外公布招收国际学生简章,外籍华人学生希望来华接受高等教育,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中国有关机构或者直接向中国有关高校申请。 外籍华人学生来华接受高等教育需注意:自2021年起,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当持有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以上外籍华人学生包括: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 如不符合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不能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就读我高校本专科,根据教育部现行规定,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有关报名条件的,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 华侨学生、外籍华人学生也可通过报名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就读暨南大学、华侨大学。
“三侨生”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三侨生”参加中考、高考,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