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街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灾害及事故达到预警标准时,街道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通过电话、对讲机等多种方式通知到各村组及辖区内各单位,各村组及单位按照职责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按突发事件类型及发生程度和范围,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类别,街道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事态控制、应急抢险、组织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
突发事件事发地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后,按领导小组通知,降低一级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