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采购管理
    1、由警保室提出采购计划,经党委会、局领导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2、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交由警保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办理。
使用管理
    1、新增的固定资产,由警保室统一登记、保管、分发。
    2、固定资产使用人员是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3、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由业务科室报警保室后统一安排。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并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