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凡属本局股、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已办理完毕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需及时归档。
本局发文一律由办公室留存归档文稿需有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签。
各股室传阅和办理的文件,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整理归档。个别需保留的文件,可复制一份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