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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管理
出行保障
1.公务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1.公务出现保障遵循厉行节约,坚持多措并举,分类保障。
1.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六个不得”的要求。
2.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账目清楚。
2.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特殊情况下可以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出行。
2.办公室加强对公务用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公务车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加油和保险。
3.用车须提前2天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4.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服从安排。
4.保留公务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需要时,可以临时租赁社会车辆保障。
5.驾驶员出车时应带齐各种有效证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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