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善卫生人才引入制度,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空编数申报计划,后组织开展医护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
2.指导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制度;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岗位晋升条件开展一年两次岗位聘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本单位岗位聘用方案要求,组织竞聘,张榜公示,报县卫健局审核上报人社办理聘任手续。
3.健全医疗卫生人才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卫生人才队伍;落实卫生人才培训制度,制定规范,推动卫生人才培训,提高人才质量。
4.负责全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骨干全科医生、全科医生培训和管理。依托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按照上级安排,制定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选派培训人员,医师送培,完成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5.指导下属单位按时、准确办理本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作,动态调整薪级工资和护龄津贴,核算奖励性绩效;按人社部门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按时报送人社部门审批发放。
6.指导下属单位按时办理本单位退休手续,丧葬抚恤、遗属困难补助,负责在编卫健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单位干部选拔培养,考察考核,任免工作,确定干部职数,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任用。
7.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每年按上级文件要求审核资料按流程上报。
8.负责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改、遗失补办、信息补录工作,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办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