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岗
定期考核
    总则: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规定、服从监管、接受教育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认定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是否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据,作为对其实施分类监管教育、给予奖惩的重要参考
    方式:计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建立台账,存入档案,将计分考核情况每月通报并公示
    实施:每月填写《社区矫正独享每月矫正情况登记表》,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当月给予基础分5分,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的,当月计分为零分
书面决定
    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集体研究,可以给予社区矫正对象相应奖励或者处罚,并作出书面决定
    奖励:表扬、立功、重大立功、减刑。社区矫正对象在同一管理类别中两次受到表扬的,严管级可以调整为普管级,普管级可以调整为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有法定立功情形的,可以由严管级直接调整为宽管级
    处罚: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管制、撤销缓刑、暂予见外执行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受到处罚的,应当调整管理类别。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普管级应当调整为严管级,宽管级应当调整为普管级;被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应当调整为严管级
    可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奖励和处罚情况(确定)调整管理级别
公示
    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