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接收岗
建立矫正小组
矫正小组其他成员不少于三人,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和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社区矫正对象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社区矫正对象为未成年人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
签订矫正小组责任书
签订《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书》,明确矫正小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组织入矫宣告
宣读文书。宣读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同时告知以下事宜:告知矫正期限;告知应当遵守的规定、被剥夺或者限制行使的权利、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
签字确认。宣告结束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宣告书》签字确认已知晓相关事项
制定矫正方案
制定矫正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刑事裁判内容、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心理行为特点、生活环境和再犯罪风险等方面综合评估,形成《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测评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实施方案。矫正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按照矫正方案开展矫正工作,定期或者根据需要组织矫正小组成员对矫正方案实施效果进行集体评估,及时调整矫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