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审查工作岗
报送时限: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备
报送对象:县人民政府(!非县司法局)
报送材料
    1.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份;
    2.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附电子文本1份);
    3.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1份;
    4.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制定依据各1份;
    5.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份。
县司法局每半年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县司法局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的督促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