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岗位
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党政机关公文按专人负责。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由发文机关批准。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