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
1.发文管理:法文办理的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2.公文起草应做到:复核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文中明确,格式规范。
3.公文应当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