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
1.收文办理主要的程序: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2.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
3.批办型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转有关股室办理。
4.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