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岗
考核内容
    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内部管理情况
    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考核对象
    上年度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考核等次
    “合格”、“不合格”
提交材料
    1、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2、律师事务所各种考核表
    3、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告信息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考核程序
    1、律师事务所向县司法局报送年度考核材料
    2、县司法局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向市司法局上报材料
    3、市司法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7)日
法律责任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