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卫艺教育管理
拒不履行艺术教育责任的,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侵占、破坏艺术教育场所、设施和其他财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