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管理岗位
(1)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①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2)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受理备案后,应当于当日出具购买备案证明。自用一次性购买五公斤以下且年用量五十公斤以下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4)负责设在公安机关的县级禁毒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毒品防范、社区戒毒等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