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调研岗
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安排确定调研课题。
拟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组组成人员、调研时间和调研地点等,报县委依法治县委批准。
调研工作可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听取汇报、个别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广泛搜集资料,深入综合研判。根据调研情况可以邀请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参与,充分发挥其研究分析和咨询论证作用。
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当包括调研基本情况、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
调研报告要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