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督察岗
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私自向被督察单位透露有关工作安排。
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不得擅自表态或处置。
不得干预、插手被督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处理被督察单位的具体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做到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干扰和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督察人员不得利用督察工作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