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岗
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三)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的
(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购买物品的
(三)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出售物品的
(四)利用职权向纳税人介绍经营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购买、使用指定的税控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