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岗
查阅本股室业务档案,应经本股室领导同意。
查阅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档案材料,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特别重要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
涉密档案资料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查阅,因工作确需外借、摘抄、复制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摘抄和复制件应加盖档案查考印章并按正式文件进行管理,用毕后应及时交回局档案室统一处置、销毁。
查阅人不得在档案上批注、涂改、划线或折叠、抽走,做到档案完整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