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岗位
公文由相对应的科室工作人员起草
公文起草后,由起草人员报送分管领导审批修改
经分管审核通过后,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 报原签批人复审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 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