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岗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条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 定的其他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