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股
按照《雅安市2020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乙方应当为参保人员就医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与住院病历的诊疗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化验检查须有结果分析,康复、物理治疗、中医外治、针刺与灸法、中医推拿治疗等须有病员签字确认的治疗记录。乙方应当做到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并与参保人员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乙方应合规收费,不得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虚记医疗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