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岗
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3.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不得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人民监督员的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个)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选任程序
    人民监督员报名
    报名方式
    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