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用水管理
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乡(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
农业初始水权与土地承包权相匹配,确权到水源、到工程、到地块、到协会或用户,颁发用水权证,权证期限与土地延包期相一致。
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设施设备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取用水监控,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细化计量单元,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计量到户。
水价收取
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交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的,按照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建立水权以及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