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岗位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拟写队伍建设简报,起草政治工作的有关报告、通知、文件和有关材料、文书。
    做好全局奖励申报、发现和推荐典型材料工作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