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印章要随用随锁,节假日封存。印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并对外公示作废。
凡单位重大事项(包括涉及工资、人事、资产等)、重要文件或证明需使用印章,由主要领导审批。股室一般性发文、对外事务、证明等用印,由分管领导审批。
严格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
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并办理交接手续。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