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岗
予以登记,及时处理
    初步调查核实,可能立案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可以调解的,组织调解。
移送(分送)处理
    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移送其他机关。
    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不予处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处理并及时告知。
现场投诉受理地点:第二办公区4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