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重点建议提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全称跟踪。办理完毕后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并答复建议、提案。
承办股室要提供办理效率,及时办结。在交办后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结。
承办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承办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注重抓落实,讲究实际效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拉;不允许只答复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