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凡属本局股、室在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已办理完毕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需要及时归档。
本局发文一律由办公室留存归档,文稿须有领导及分管领导审签。
各股室传阅和办理的文件,应及时教诲办公室整理归档。个别需要留用的文件,可复制一份留用。
归档材料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且符合归档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