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1.公务车辆由县局办公室集中管理,张贴“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账目清楚。
2.公务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加油和保险。
3.用车前需到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派遣单》,并将用车目的地,驾驶员,乘车人员一并登记在册。
4. 县局办公室加强对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