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
涉密计算机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接入互联网。
    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
    不得泄露自己和本单位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涉密辅助设备
    复印机∶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需请示相应的主管单位批准,严格控制份数,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物品。
    传真机∶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通信设备∶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
移动存储介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登记、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