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交流
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和县外调入的事业人员,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公务员(参公人员)商调、考调(含公开遴选)到县外工作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商调、考调(含公开遴选)到省市级机关工作的,在本县服务年限须满3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