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岗位
排污许可申请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初审,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
    2.审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3.审批: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承诺时限内作出批复;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4.出件: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