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岗位
1.申请、受理: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石棉生态环境局综合股接件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
2.初审:石棉生态环境局综合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项目进行专家评审,项目通过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环评文件后报批;
4.审查:市生态环境局对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受理公示环节;
5.受理公示:受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拟批准公示:拟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
7.审批:待公示结束后,提交重大项目审查委员会(或局务会)会商研究,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未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8.办结:批复意见由石棉生态环境局综合股统一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