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宣传
以科普为名义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