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岗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审核材料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情况说明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代拟稿
    重大行政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经听证、评估或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鉴定报告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审核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行政洗发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意见
    1.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依据准确、裁量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备规范的,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
    2.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和执法程序有瑕疵、执法文书不规范、裁量不适当的,出具补正意见书,将案卷退回办案机构,并说明理由;
    3.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存在主体不合法、主要证据不合法、依据不准确、执法程序不合法的,出具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4.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的审核意见。